潇湘电影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潇湘电影制片厂。在国家广电总局和湖南省人民*的批准下,以潇湘电影制片厂为主体组建的潇湘电影集团于2003年6月9日在长沙正式成立。集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塘商业圈,占地面积60517平方米,是全国七大电影产业集团之一。
作为中部地区*具活力的国有电影制片单位,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曾拍摄过许多脍炙人口的电影佳作。这些作品为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中国电影史上留下了绚丽的篇章。
近年来,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围绕影视创作这一核心,在产业发展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在媒体传播、影视器材租赁、艺术培训、物业开发、音像出版发行、电影院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提升了集团的整体实力。目前,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已实现制片、发行、放映一条龙,影、视、录、盘一体化,多种产业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
未来,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将秉承"内容为王"的宗旨,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努力创作抢滩市场的精品佳作,打造成一个充满历史厚重感和强大创造力的"内容制造商"。同时,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秉承"社会效益优化,经济效益优化"的理念,积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真正确立市场主体地位,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电影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