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食盐行业的十大品牌之一,自1949年成立以来,一直是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在国内盐业领域具有显著影响力,是广东省盐业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由广东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的主要机构。该公司由广东省人民*授权行使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以及供应合格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其法定职责包括九项盐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主营业务涵盖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以及销售盐产品、盐化工产品及包装材料。公司注册资金为32068000元。
该公司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广东省人民*盐务局,经过多次机构调整和归口管理的变化,1983年设立为直属广东省人民*领导的厅(局)一级的广东省盐业公司(广东省盐务局),并于1992年更名为广东省盐业总公司。其后,公司经历了多次机构变革,包括1994年的省级党政机关改革、2003年的省*机构改革等,*终在2010年12月改制登记为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省委省*的正确领导下,成功摘掉了“特困行业”的帽子。进入21世纪,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实现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四个转变”,企业保持了良好的持续发展势头。特别是加挂省盐务局牌子后,公司积极履行行政职能,整顿盐业市场秩序,强化盐业市场管理,使得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及合格碘盐食用率显著提升,2009年分别为96.55%、98.63%和95.22%。
在新的历史时期,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升级产品、拓展产业、精细管理、提升服务,不断满足广东省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积极致力于普及碘盐,坚持依法行政、行政为民,切实履行好肩负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