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食盐十大品牌之一,始建于1949年,拥有山东省名牌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荣誉,同时也是绿色食品的认证企业。作为山东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专注于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是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
“鲁晶”牌食盐是该集团的主导产品,拥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和稳定的用户群体。食盐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消费群体相对固定,“鲁晶”牌食盐在山东省内拥有9200多万消费者。此外,每年还向省外调拨20多万吨,产品远销北京、河北、河南、山西、天津、吉林、内蒙古、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等十几个省份。山东菜央子盐厂和山东肥城精制盐厂等企业生产的精制盐还出口到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出口量逐年上升。
为响应省委、省*的《实施山东名牌战略》指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依据《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和《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鲁晶”食盐商标和品牌参与“山东著名商标”和“山东名牌产品”评审的申请。经过初审、专家组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和现场抽查,*终“鲁晶”商标被评为“山东著名商标”,“鲁晶”牌产品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
2008年3月,“鲁晶牌”食盐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其精制盐(加碘)和精制盐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获得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1月,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批准成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盐资源开发、利用及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受山东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公司注册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为2.16亿元。2009年10月,该公司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标志着盐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食盐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随着生产能力和技术的进步,其内在质量和外包装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从过去的大粒原盐、粉碎洗涤盐发展到现在的再制精盐、多品种强化营养盐等,外包装也从麻袋、塑料编织袋发展到现在的复合膜塑料包装和纸塑包装。山东省盐业总公司根据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实行专营,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够获得合格的食盐产品。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海盐生产企业采用塑膜铺底和苫盖技术;井矿盐生产企业则推广国际先进的双井对流注水溶解法,采用真空蒸法制盐工艺,并改进生产设备,主导设备如蒸发罐、脱水机、干燥床等均采用钛合金或不锈钢材料,产品质量显著提升。此外,集团公司还组织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20万吨精制盐生产扩建项目和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30万吨生产项目建设,目前精制盐年生产能力已超过80万吨。
山东濒临黄海、渤海,盐业资源极为丰富。山东盐业历史悠久,文化璀璨。“鲁晶”品牌如一颗镶嵌在山东盐业桂冠上的明珠,为这一古老行业带来新的生机和希望。“鲁晶”食盐以它的“咸淡”调剂着亿万人的一日三餐,默默地为人们带来幸福生活和健康。祝愿“鲁晶”牌食盐在未来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长。